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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权律师   吴红权,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该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律师助理等各类人员30余名,是启东市的律师事务所,其前身叫启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改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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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红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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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盗窃罪认定的共犯

关键词: 共犯,盗窃罪,认定

   盗窃罪是常见的侵犯财产的犯罪类型,对于盗窃罪来说,可以是天然人一人成立的犯罪。

   但是行为人在实施详细的盗窃行为时,可能其他为行为人盗窃提供匡助的人,对于这些人在实践中怎么认定?小编为您解答。

   盗窃罪共犯怎么认定?在行为人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其他人在犯罪之前起到了教唆行为人盗窃或者在行为人盗窃的过程中起了提供工具,看风等作用的,都可以认定属于盗窃罪的匡助犯。

   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l,盗窃广播电视举措措施,公用电信举措措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划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举措措施,公用电信举措措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举措措施,公用电信举措措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进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归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四周,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4,为训练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划定定罪处罚;偶然偷开机动车辆,情节稍微的,可以不以为是犯罪。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6,盗窃技术成果等贸易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7,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题目。

   假如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目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峻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假如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举措措施四周的水性中投掷大量火药,严峻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假如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峻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出产遭到严峻破坏,损失修重的,应定破坏出产经营罪,同时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蓟的来源,抑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处。

   8,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

   违背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峻的,由于本法分则另有划定,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假如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9,对盗窃贵重文物的,假如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贵重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贵重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罚。

   l0,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虽未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情节严峻,也应以盗窃罪论处;假如窃取少量财物,情节稍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328条之划定。

   11,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盗窃的是刑法划定的特定对象,故依法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或盗窃公文,证件,印章罪,不以盗窃罪论;假如在盗窃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埠发现放有枪支,弹药,因无盗窃枪支,弹药的故意,仍应以盗窃罪论处;假如盗窃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约而又私躲的,则构成私躲枪支,弹药罪。

   l2,盗窃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构成犯罪的,根据1990年9月7日通过的《铁路法》的划定,以破坏交通设备罪论处。

   l3,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

   窃取他人购买的旅行支票,临摹失主签字,骗兑现款或者骗购物品的,窃取单位盖过章的空缺支票,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骗购物品的,假如数额较大,一般构成盗窃罪。

   行为人固然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他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取得支票是决定性的,而兑现或购物是继续完成盗窃行为,终极受损失的是丢失支票个人或单位。

   所以,仍应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票据诈骗罪。

   假如盗窃犯勾结他人冒充签发支票的个人或单位职员往兑现或购物的,后者假如知道支票是偷来的,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假如不知道支票是偷来的,他冒名顶替,虚构事实,采用欺骗方法据有财物则可定为票据诈骗罪。

   14,根据本法第210条第1款划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掏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依照本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15,根据本法第253条第2款划定,邮政工作职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条的划定即本罪定罪从重处罚。

   16,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9月15日《关于非邮电工作职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案件定性题目的批复》之划定,非邮电工作职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讯自由权利情节严峻,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或者窃取汇票, 支票,骗取汇兑款数额不大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通讯自由罪的划定,从重处罚。

   非邮电工作职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讯自由权利,情节严峻,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依照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划定从重处罚。

   17,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根据本法第196条第3款划定,应以盗窃罪治罪。

   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18,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划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9,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 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划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对于盗窃罪共犯的认定尺度实在很简朴,只要对于行为人的盗窃有积极的促入作用的,就可以认定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对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盗窃行为不一定就是成立盗窃罪,可能成立其他罪名的犯罪,小编在上文中已经为您收拾整顿出来的,但愿对您有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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